工業設計類

評選標準 |

創意表現(30%):原創性、創意發想、材質應用、可持續性

設計表現(20%):造型美感、人機介面功能、人因工程、符合使用者經驗

技術可行性(20%):3-5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、通用性、概念假設適切性

商業價值(20%):需求分析、市場性、環境相容性、模型精製度、成本評估

跨界整合力及企劃力(10%):簡報技巧、故事性、產品完整性、符合競賽主題